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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信息摘要2017年第18期
2017-10-08     (点击: )

[一句话要闻]

.我国将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国土资源部严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国土资源部在山东召开深部矿产资源三维预测评价示范研讨会

.截至8月底,全国所有市县已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姜大明:中国特色土地制度框架已经形成

.省厅梳理一批取消下放“零跑腿”“只跑一次”“马上就办”行政权力事项

.9月28日市召开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成果听证会

.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试点在淄川顺利展开

[政策动态]

.国土资源部全面启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9月26日,国土资源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就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议明确,试点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会议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推进试点工作——以项目管理为抓手,以完善规则为主线,以可复制、可推广为标准,以支撑城乡建设为导向,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引导住宅用地市场趋于均衡;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环节,完善用地规则,盘活低效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人民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实施,办理审批程序应兼顾产业用地用途和居住功能,在城镇村和独立工矿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试点城市要建立党委政府直接领导的协调决策机构,认真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市场调查等基础工作,制定试行工作规则。

“试点城市既要落实好‘规定动作’,也要发挥首创精神,创造‘自选动作’”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在会上表示,试点城市应围绕“两完善、两探索”勇于创新。一要优化用地管理流程,对宗地供应计划、签订用地合同、批复用地许可、不动产登记及项目开竣工、改扩建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管理,将项目用地纳入供后监管。二要保障集体建设用地有效供应,统筹运用乡村规划编制、农村土地整治等措施,盘活空闲农村宅基地和乡镇企业用地,实现土地利用“腾笼换鸟”。三要保障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四要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明确行政监管要求、权利义务关系和违约责任。五要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六要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好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平衡好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

会议强调,要坚持责任导向,严格把握政策尺度,坚守底线防控风险。要理清中央与地方责任关系,明确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理清长期与短期的关系,符合群众长远利益和远期规划。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范围建设,防控借机违法用地;严格遵守集体土地管理法律规定,防止过度房地产化;严格遵守租赁相关法律规定,防止以租代售。

[经济动态]

.上半年全省县域经济总体情况公布 张店627.4亿元位列第三

近日,2017年上半年全省县域经济总体情况公布。GDP规模方面,淄博市张店区627.4亿元排第3位。此次排名按照137个县(市、区)的GDP规模、GDP增长幅度、人均GDP三方面情况。GDP规模方面,淄博市张店区627.4亿元排第3位,临淄区以450.4亿元排第15位,淄川区以336.1亿元排第30位,桓台县以256.7亿元排第40位,博山区以205.2亿元排第58位,周村区以186.2亿元排第64位,沂源县以138.2亿元排第97位,高青县以98.0亿元排第123位。  

按GDP增长幅度从高到低排名,淄博市各区县的排名如下:周村区第7位,博山区第23位,桓台县第45位,高青县第47位,张店区第61位,沂源县第76位,临淄区第79位,淄川区排第80位。   

人均GDP方面,张店区以7.74万元排第10名,从全省137个县(市、区)2017年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排名看,张店区以43.73亿元排名第15位,临淄区以38.99亿元排21位,桓台县以17.81亿元排52位,淄川区以15.82亿元排61位,博山区以14.11亿元排第66位,沂源县以10.22亿元排第83位,周村区以10.21亿元排第84位,高青县以7.42亿元排第110位。

[社会民生]

.增减挂钩政策成脱贫攻坚“利器”

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底,全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达334.53亿元 。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底,全国已有13个省份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流转收益达334.53亿元,为扶贫攻坚提供了坚实利器。9月25日下午,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在部媒体座谈会上,透露了这一数据。

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国土资源部拓展增减挂钩政策,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按应保尽保的要求,将增减挂钩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并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充分显化土地增值收益,加大返还贫困地区农村资金力度。

2017年,国土资源部进一步拓展增减挂钩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提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各省(区、市)在优先保障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的前提下,可自行决定是否允许全部或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或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增减挂钩政策,是国土资源部“翻箱倒柜”“倾囊相助”、以超常规力度支持脱贫攻坚的最有力证明,被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誉为含金量最高的支持政策。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既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农村散乱、粗放、闲置、不适合居住的建设用地进行了整治,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又根据贫困地区人口转移情况,将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用地空间,促进了土地利用格局的优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部规划司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增减挂钩政策是脱贫攻坚“利器”。各地用好用活用足增减挂钩政策红利,在脱贫攻坚“窗口期”,产生了“四两拨千金”的效应,其辐射作用还在不断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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