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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信息摘要2017年第19期
2017-10-16     (点击: )

[一句话要闻]

.2017年全国重要地质遗迹成果交流研讨会召开

.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

.全国31个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部获批复

.国土资源部专题研究推进行政执法两项制度试点

.土地市场进入冲刺季 一二线城市住宅土地供应加速

.张店218个事项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

[政策动态]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发出通知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

近日,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国“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确保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地。

《通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统一要求、集中管理,动态监测、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差别管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基本原则,将2011-2020年全国共同确保建成的8亿亩、力争建成的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

对于统一上图入库项目的范围、数据标准和要求,《通知》明确,符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上图入库。要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的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以及命名规则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分别于每年12月底前,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汇交至国土资源部。

《通知》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各省(区、市)要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共同推动相关工作。各省份工作方案应于《通知》印发后2个月内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适时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经济动态]

.北京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共有产权政策解读中提到,北京的住房保障制度在向“购租并举、租购同权;先租后售、梯度消费”运作模式全面推进,北京政府将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北京住建委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对于深入推进房地产调控,进一步平抑商品房价格也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住建委将共有产权住房定义为一种政策性商品住房,是介于政府基本住房保障与市场化商品住房之间的一种具有政策扶持性质的商品住房,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二元分立,有利于实现住房制度设计对全体居民的全覆盖,有利于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色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社会民生]

.土地扶贫政策,脱贫攻坚的“金钥匙”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土资源部党组将扶贫开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出台一系列超常规、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四大土地政策拓宽扶贫之路。

第一,专项用地计划政策为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国土资源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充分考虑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需要,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先安排脱贫攻坚、社会民生等用地,切实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落地空间。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优先安排脱贫攻坚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能力。对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县专项安排600亩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各地借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机遇,将所需用地纳入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为脱贫攻坚留足了用地空间,脱贫攻坚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

第二,增减挂钩政策使“土地变成金”,有力助推易地扶贫搬迁。为支持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2月,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这项政策也同时适用于辽宁阜新、山东淄博、江苏宿迁、浙江丽水、福建三明、广东清远等6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2017年,进一步拓展增减挂钩政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适用范围由原来的832个贫困县拓展到1250个贫困县。

第三,土地整治“向耕地要效益”,为贫困群众铺就脱贫致富新出路。在贫困地区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的实施,新增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据测算,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2个等级,粮食产能普遍提高10%-20%,土地整治成为助推脱贫的有效抓手。国土资源部将贫困地区纳入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在安排中央分成新增费时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并积极支持贫困地区以土地整治为平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贫困地区安排土地整治项目5200多个,建设规模6100多万亩,投入资金940多亿元。

第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中,对安徽省金寨县、江西省余江县、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和甘肃省陇西县等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积极指导,将土地制度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通过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激活贫困地区资源要素,释放改革红利,加快脱贫致富。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试点,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实施旅游扶贫用地政策,支持发展特色旅游、红色旅游,增加贫困地区收入。支持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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