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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纪检监察周报第29期
2017-07-26 纪检监察室    (点击: )

   

 

 

 

上级 动态  

 

 

市纪委监察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暨“第八次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  

 

7月25日,市纪委监察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暨“第八次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通报2017年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并就各自关注的问题提问,市纪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现场解答。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弛而不息纠治“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上半年工作主要表现为:“一个持续下降、三个明显增长”。“一个持续下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总量保持了持续下降。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7件次,同比下降4.8%,其中市纪委接受829件次,同比下降10.4%,各区县纪委也不同程度有所下降,这表明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增量呈逐渐减少态势。“三个明显增长”:处置问题线索明显增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不积不压、妥善处置,1-6月,处置问题线索794件,同比增长28.3%,这表明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存量正加快消化。自办案件明显增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惩治腐败态度不变、力度不减,1-6月,自办案件393件,同比增长32.3%,这表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力度正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明显增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存有的轻微违纪问题早做处理、早纠治,1-6月,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的187人,同比增长405%,经立案审查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给予组织处理的41人。尽管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在去年高位运行的基础上有所回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执纪力度减弱、工作标准降低了,1-6月,全市处分加处理总人数同比增长2.5%,整体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一个持续下降、三个明显增长”表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构逐步优化,党员干部受教育监督面正不断上升,正风肃纪覆盖面正不断扩大,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我市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工作成效体现为“四个一批”。  

一是严肃问责了一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对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党内问责作出安排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派驻巡查监督、纪律审查、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问责。1-6月,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7个,问责党组织16个,处理党员领导干部56人,其中纪律处分6人,组织处理50人。比如,针对巡查监督中发现的,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煤炭局不同程度存在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责令其向市委、市纪委做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在强化党内问责的同时,突出重点领域的行政问责,紧盯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对党员干部履职不当、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追究,1-6月,问责党员干部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严肃问责,问责党员干部6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市纪委在持续加大问责力度的同时,着力推动问责向基层延伸。淄川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6个党组织、2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收到了好的震慑效果。严肃问责唤醒了责任意识,激发了担当精神,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意识到:《条例》不是纸老虎,而是带电的高压线,问责绝不是一句口号。  

二是深入纠治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市纪委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通知、打招呼,明纪律、严要求,采取集中检查抽查、受理举报、自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针对“四风”问题顽固和变通变异新情况,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先后组织40余个明察暗访组,发现疑似问题线索50余个。对省纪委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跟上查处,对每个问题逐项逐条调查核实,查清查透、不留死角。对派驻监督、信访和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统一处置方式和统计口径,制定《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三类问题线索处置统计办法》,定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通报,强化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增强发现和查处隐身变种“四风”问题的能力。1-6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9起,处理110人,党政纪处分49人,同比分别提高134.2%、150%、63.3%。其中,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7 起、处理33人;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8起、处理32人;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4起、处理14人;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0起、处理10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分12批通报3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40人,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集中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年初,市纪委印发了《关于聚焦扶贫领域深入开展重点督导镇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对聚焦扶贫领域,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市纪委加强重点督导,选择扶贫任务较重、信访举报量大的25个镇街道作为重点督导镇,集中交办问题线索,靠上督导指导,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目前交办问题线索62起,办结5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8人。各区县积极推行镇街道分片协作查办、交叉查办、异地查办、提级查办等工作模式,继续推行“审计机关直审村官”模式,协调农业、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和查办工作,形成整治和查处合力。1-6月,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1起,处理10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3人,组织处理10人,市纪委分7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9起、涉及42人。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扎实启动了一批派驻巡查监督“回头看”和市委巡察。年初,市纪委完成对26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派驻巡查监督,发现问题193个,对4名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实现了2年对市直部门单位派驻巡查监督的全覆盖。为巩固和深化派驻巡查监督工作成效,督促巡查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最近,市纪委部署开展对市直部门单位派驻巡查监督“回头看”,对尚未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问题整改“再督促”。重点突出“四个必看”“一个关注”,即看全面从严治党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得力,是不是直面问题、举一反三;看整改方案是否制定、推动是否有力,是不是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看整改问题是否及时、解决是否到位,是不是分类处置、限期办结;看工作成效是否巩固、问题是否反弹,是不是接受监督、群众满意。重点关注巡查监督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首轮8个巡查监督组已进驻16个市直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年初,协助市委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设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对市委巡察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和总体规划设计,为开展市委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期,完成了巡察机构组建,选优配强了巡察干部,对巡察干部进行了封闭式培训,为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已发出巡察公告,5个市委巡察组已进驻8个市直部门单位和2个乡镇,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年内还将分批次进行两轮巡察。(淄博市纪委)  

 

廉政文摘  

 

讷于言 勿怯言  

 

“抗日战争时期,毛主席给在陕西出生的两个女儿分别取名李讷和李敏。其中‘讷’与‘敏’出自《论语·里仁》……”初次听到这个故事时,我便好奇地翻开《论语·里仁》,徜徉在儒家处世修身成仁的智慧之海中,浸心洗礼,受益匪浅。特别是“讷于言”的修身慧言,为我在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提供了灵感。  

“讷于言”的寓意是告诫人们应说话谨慎,不要口无遮拦、信口开河,避免祸从口出。而对于纪检干部而言,“讷于言”不仅是个人磨砺修行的目标,更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纪律要求。身处纪检监察岗位,我们说的每一句话,不仅体现个人素质,更代表党的形象,不可不谨慎。从大处而言,“讷于言”要求纪检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在任何场合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从小处来说,“讷于言”则要求纪检干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绝不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看来“讷于言”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本就有着天然的契合点。  

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纪检干部在谈话时常会遭遇“熟人见面”,有时会处于被审查对象排斥抗拒、周旋对抗组织审查等“尴尬”处境。这时,有的纪检干部讲话就没了底气、教育没了力度,我开始反思“讷于言”应该有着更深层次的内涵。此时绝不能“怯言”,反而必须敢言,言于深、言于透,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多动“婆婆嘴”,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遏制、早教育,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同时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宣传党规党纪,耐心细致开导教育,引导其转变错误观念,配合组织审查,如此才是真正领会了“讷于言”的精髓。  

《论语·里仁》崇仁述仁,既推崇“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忘我境界,更提倡“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的言行规矩,这是因为“讷于言”不仅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唯有律己时“讷于言”、执纪时不“怯言”,才能展现纪检干部规范严谨的良好形象,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秉公执纪的硬实作风。(中国纪检监察报)  

 

廉政警句  

 

根深不怕风吹,行正何俱天地。  

不能有效约束自己,就无法有效约束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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